客服电话:0755-8266-0466;0755-8266-0499
质保政策:1. 不能享受“保修承诺”的情况
自产品售出后,如果属于下列原因中的任何一种而导致产品出现故障或损坏时,普耐尔有权不按照 “保修承诺”条款的内容提供服务,您可以选择有偿服务:
* 整机及部件已经超出免费维修期限;
* 未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 非普耐尔认证维修机构及其人员维修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 无有效凭证及有效发货票(我们以产品保修卡日期核准为保修依据);
* 擅自涂改保修凭证;
* 保修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
* 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 其他非产品设计、技术、制造、质量等问题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2. 产品保修卡是您获得服务的重要凭证
因此,请您妥善保管,并在每次需要服务时务必携带!如您不能出示保修凭证,或所记载的信息与故障机不符合,或被涂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则该故障机的免费维修期限,将以主机编号所代表的生产日期为起始时间计算。
3.当执行“保修承诺”时,除了产品保修卡凭证请您务必携带故障机及其全部物品,到销售商所在地。另外,在销售商免费更换时,在新的产品保修卡上重新注明免费维修期限,起始时间将从更换之日起计算。
4.您在购买普耐尔产品时销售商可能会向您作出一些超出本承诺以外的其他承诺,请您向销售商索要书面证明,以保证销售商对这些额外的承诺负责,普耐尔对此不承担责任。
5. 在您日常使用过程中,或在每次接受服务之前,请您将重要的信息进行备份,以免在维修过程中丢失。
质保时间:一年保修服务
详细内容:1年免费维修自售出之日起1年内(含),产品出现故障时,请您将故障机器送至我们认证维修机构免费维修,待修复后由该我们认证维修机构通知您前来提取。
注:如果发现电池、耳机、连接线、使用说明书、随机光盘等附件缺少或有质量问题,经销售商确认属实后,可在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含)到销售商处索取或更换。除产品主机外,机器外壳、电池、耳机、连接线、说明书、随机光盘 、包装等不在“一年免费维修”范围内,您可以选择有偿服务。
1、保修条件:用户自购机之日起在一年内正常使用,发生故障而未经拆修,有质保凭证或购机发票。2、保修事项:1)保修期内机器不收取任何维修费用。(此承诺只针对正常使用时出现故障的情况下)2)用户将产品直接寄回本公司售后服务部,运费自理。